第二章 买孩子,我要买孩子!-《信仰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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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声悠长的娇吟,就在孔清与丽萨的实验中开始了。现在的孔清,早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被丽萨小姐摸两下就早泄的小初哥了。靠着他脑袋里的那道清凉的气流的帮助,以及与丽萨只见的实战演习,孔清现在的忍耐力几乎可以说有了长足的进步。这次与丽萨的实验,更是破天荒的足足做了快四十分钟才结束。

    晚上的时候,孔清一个人溜溜达达的朝白房子走。为了避嫌,也为了安全的关系,游吟诗人与美女佣兵团早在这个计划开始之前,就被孔清打发到了草原上去散步去了。孔清也并不担心他们的安全,事实上,与上次进草原相比,这次佣兵团绝对算是鸟枪换炮了。

    在得到买金币的那三十五万之后,有责任心的胡子大叔当天立刻就把这笔钱全部给大家分掉了。莱特兄弟跟他和爱丽莎平分了三十万,还有五万大叔坚持要孔清收下,理由是在拿到金币的时候,孔清是出了力的。

    孔清推辞了半天之后,最后还是本着蚊子虽小也算是肉的原则,将这五万块收了下来。不过孔清转手就用这些钱在枪械店帮爱丽莎换了一对暴风系列的手枪,将爱丽莎手里的那对安泰之手三型的大陆货色换了下来。

    当然,在帮爱丽莎买枪的时候,孔清顺便也帮自己买了一把。不过不是暴风系列,而是更加昂贵,也更加小巧的光轮系列,毕竟孔清是要假冒公子哥的,不是要去做悍匪的。

    这把手枪比起孔清当初从爱丽莎手里拿到的那把可是强了很多。在实验了一下之后,孔清相信,如果当时自己是拿着这把枪去找巴斯的话,绝对不会那么轻松就被打倒,起码也能多撑个十来秒钟。

    不过这三把手枪就花了孔清十多万,好在当时的孔清手中还有巴斯帮他卖掉金币之后的一部分钱,才没有在他伪装阔佬的计划里显得捉襟见肘。当然,这些钱也不是白花的,这对暴风比起爱丽莎原来的手枪,威力强了很多,而且还有速射和破甲设计。孔清相信,有了这对手枪,加上爱丽莎本身的能力,只要不遇上银龙,应该是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

    而奥威尔和威尔伯在拿到钱的第二天,就将所有的钱,都换成了机甲的零部件。在更换了笨笨熊的装甲,去掉了那个笨重的钻头和喷火器,换上了两个崭新的机械手之后,笨笨熊的速度一下提高了接近一倍。

    至于笨笨熊的武器,则是一把比门板还要门板的双手巨剑,就背在笨笨熊的身后。本来莱特兄弟还想给笨笨熊配一把魔动枪的,但是因为资金的问题,所以笨笨熊只好暂时放弃远射能力了。别说,那个老式的笨笨熊在莱特兄弟的改装下,现在也变得整洁光新,几乎快和新的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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